读吧文学小说网 > 都市言情 > 完美再遇,二婚老公有点酷 > 第164章 确认,给她写信的人,是他;做梦,那一年她缠上了他

164,确认,给她写信的人,是他;做梦,那一年她缠上了他

秦九洲正暗自计划着,芳华却去而折回,手上还拿了一身黑色的睡衣。

他挑了挑眉。

她示意了一下手上的睡衣,“这是我妈给我爸买的,全新的,没穿过,你就凑和着用一晚吧……”

来的时候,他倒是拿了两身换洗的衣服,但睡衣还真的没准备。

下一秒,她把睡衣塞到了他手上,推他去洗澡:

“那边是浴室,不过,平常是我们三兄妹共用的,你可能不太习惯,我家就这样,希望你别嫌弃……

“洗浴用品我给备好了,全是新的。质量肯定不如你那边用的,只能请你将就一下了。

“当然,如果你不想将就,可以出去住大酒店。我爸妈不会介意。我也不介意。”

她表现的可宽宏大量了,似乎挺想他挑剔他们家的简陋,然后将他扫地出门。

哪能衬她心意?

“谢谢老婆大人。我不介意,这就去洗。”

他趁她不留神,往她脸上亲了一下,而后冲着她眨眨眼,笑得愉快的去了。

芳华呢,咬了咬唇,捂了捂脸蛋,想笑却没笑,心情繁杂的马上折回,掩了门,坐到电脑前,将它打开,等待过程中,她冲那门外是瞅了又瞅,生怕那家伙闯进来。

开机,换桌面,取铁盒子,这三件事,她做得一气呵成,而后撤退。

*

秦九洲出身富贵,打小用的东西,都很精致,自然也是养着一些少爷脾气的。

不过十七岁之后,自他从家里搬出来,也曾过了一段辛苦日子。

以他的话来说:那是体验生活,知道生活的不易,才能更懂得珍惜。

所以,芳家的浴室虽然小了点,丑了点,不干净了点,但他还是忍了。

挑剔成性,那得讲究情况。

人,只有迎合着环境生存,才能把生活过好,否则就是自找罪受。

匆匆洗了一个澡出来,房里已经没了芳华人影。

秦九洲不好去敲芳华的门,就把门关了,还上了锁,坐到了电脑桌前,准备好好的偷看小太太那段透着一些神秘吸引力的笔友生涯。

可一抽开抽屉,他愣住了:

那铁盒子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?

紧跟着,他马上打开了电脑,果不其然,桌面也换了。

呵,这丫头,动作老快,真是贼呀……

刚刚那一阵子催,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!

他有点怅然,吐着气,郁闷自己竟中招了。

接下去怎么办呢?

转动着电脑椅,闻着满是她味道的空气,瞅着满是她影子的小房间,他不甘心,既失去了怀抱佳人睡觉的机会,也不可能再偷看“情书”了,心里痒痒的呀,真是难受的厉害……

可就算再如何如何难受,也得忍。

只是漫漫长夜,该如何打发时间呢?

他去找了一本书躺在床上看。

这是一本泰戈尔的诗集,他读过的,也曾有过一本,后来不见了,怎么找也找不到……

看着看着,他惊讶的坐正,因为有几段文字,被注释过,上面的字迹,就像带着无穷的磁性一般,生生将他的目光给吸住了。

无它,这是他的字迹。

现在,他已然完全可以确认:那个给她写信,甚至送她书的人,不是韩启政,而是他秦九洲。

这个发现,让他无比兴奋,乌黑的眸子里止不住发光发亮,熠熠生辉。

他从床上跳了下来,想去敲她的门。

可手指没有扣下去,又缩了回来。

不不不,现在,他什么也不能和她说。

就算能确定以前的自己一直在和她通信,那又能怎样?

后来发生了什么?

为什么阿政成为笔友,最终和她见了面,并谈上了恋爱?

还有,为什么阿政要瞒着自己?

这些,他都不知道。

重要的是,他不能让她知道他和阿政的关系——他俩才慢慢有了夫妻的感觉,需要的是好好经营。

如果现在,将这样一道雷劈下去,他敢打堵,一切会被打回原形,婚姻更有可能会走向灭亡。

所以,接下去这段日子,做任何事,他都得慎之又慎。

如此这般一想,那种发现秘密的惊喜,一点一点就被压下了……

后来,他睡了过去,脑海起起伏伏的闪现着一些画面,很模糊,但很有真实感……

一场事故,他从高处滚落,脸上被什么划伤了,脚被什么轧到了……

一群医生,围着他在开刀,他能听到他们在说话……

可怕的轮椅,他坐在上面,怎么站也站不起来……

镜子里,一道伤疤,无比狰狞,毁掉了他的容貌……

他变得有点自暴自弃,觉得这糟糕的人生,真的是越过越没意思,一个其丑无比的废人能有什么样的将来?

从北京到上海,他换了好几家医院,医生也换了好几茬,可他就是站不起来。

医生说,这是心病。

他爱弹琴,家里人怕他闷,特意让人送了一架钢琴过来,在那间隔音极好的特需病房,他是一个特别的存在。

闭门,关窗,他将自己锁了起来,不和任何人接触,似乎只有这样,他才是安全的。

“你弹的真好。”

有一天,有个有着美美嗓音的小女娃出现在他的病房里,还不加掩饰的赞美了他。

他被打搅到了,很不耐烦。

回过头来想把人赶出去时,他看到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站在身后,长得非常漂亮。

长长的头发披着,柔柔顺顺的,五官好精致,娇小玲珑,只是眼神有点奇怪,好像没有焦距。

人是阿政带来的。

那小子对他说:“这是二妞,她的眼睛生病了,有点看不清东西。”

那与他无关。

他漠然无视,一如既往的不爱理人,只顾着自己弹钢。每天早晨,中午,晚上,他都会弹一会儿。

每天弹琴的时候,那小女娃都会过来听。

可能是怕遭到嫌弃,所以,她一点声都不会发出来,总是那么安静的陪在边上,做一个乖得不得了的聆听者。

直到第四天,他弹了一曲后,那孩子脆生生说了一句话:

“大哥哥,你能弹一些节奏欢快一点的曲子吗?生病的人本来就不太高兴,你老弹这么忧郁的曲子,好听是好听,但心情只会更糟。”

他这才惊讶的发现,她竟听得懂。

“你懂?”

“嗯,我学过那么一丢丢。”

小女娃用小手作了一个手势,表示自己学得很浅,而后再问道:

“大哥哥,你会弹贝多芬的《命运》吗?我特别喜欢那曲子。我想听。你能弹给我听吗?”

他诧异,却什么也不说,给她弹了。

她听了直叹,一脸天真的问他:“光明会来临的,对吗?”

他起初很不解,后来从护士那边得知道:她的眼睛受伤了,不换眼角膜,最终会彻底瞎掉,那双清澈的眼睛,将成为一件点缀人脸的饰物,而不能拥有其正常的视觉功能。

可她非常非常乐观,一直面带微笑,甜美的不得了。

等她再一次过来时,就开始主动和他说话了:

“大哥哥,你生什么病了呀?怎么老躲在房里,老坐着?不想出去走走吗?”

他不理。

“大哥哥,你不要一直闷着不说话。这样闷会闷出病来的。得多说话。说多了,心情就会好起来。我和你说说话吧!”

他仍不理。

“大哥哥,我给你唱歌好不好,不过,你得给我伴奏……好不好,好不好?”

一句句稚气十足的大哥哥,叫得他不想注意她都不行。

有点烦人。

但他竟然抗拒不了,最终低低应下了:“你想唱什么歌?”

一直自言自语的小女娃很兴奋,欢天喜地的扑过来,就像八爪鱼似的紧紧的抱住了他:“大哥哥,你终于肯和我说话了,太好了,真是太好了……”

那股开心劲儿,令他怔了好一会儿,那柔软香香的小身子,也害他僵化了好一阵子。

他想推开她,可她黏的很厉害,叽叽喳喳和他说起来话来,一点也不怕生,动听的嗓音,就像春天的百灵鸟,感染着别人的心情。

是的,他就这样悲摧的被这个小讨厌鬼给缠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