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。他不是那种坐在书斋里吟风弄月的主儿,他是那种听见战鼓擂动、手心发痒的人。隋朝末年兵荒马乱,有一帮草贼,自称无端儿,打着天命旗号,横行乡里,动辄几万人。高祖那时候手底下只有十二个兄弟,个个心狠手辣、干脆利落。别人问他:十二个对几万,你不怕高祖咧嘴一笑,说:怕什么他们是草贼,我们是人。 这一仗打得可真妙。夜袭——用的是快马轻甲,避开主道,绕到山后。高祖亲自领头,一人一把长枪,冲进敌营,杀得那帮贼人尸横遍野。有人说这是传说,是酒桌上的戏言。可当年那片草地至今还有人叫无端儿坟,也不知是笑话传久了,还是刀光剑影真留下了痕。 后来那场著名的龙门战,高祖立于高坡之上,箭壶靠在腰间。他不是那种一箭一人地瞄着射的,他是拉满一弓就朝人堆里放,箭箭中肉,箭箭带血。一整壶箭都用光了,八十人倒地。兵士们看得眼都直了,说这位不是人,是活阎王下凡。有人说高祖那日手里的不是箭,是天雷;也有人说,那壶箭是鲁班托梦献的宝器。是真是假不说,只说那一战之后,再没人敢跟他比箭术。 太宗呢,年轻时一脸虬髯,威风得像《水浒》里的豹子头林冲。他那弓,不是寻常的硬弓,是用牛筋和檀木合制的名器。他最爱的箭叫四羽大笴,箭杆比寻常长一寸,羽毛四翅,对称如燕。...